城市夜景亮化工程设计理念探讨
城市夜景亮化工程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具体景点照明设计三个阶段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城市夜景亮化工程的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和具体景点照明设计的指导和前提,后者必须依据前者所确定的原则进行设计。而总体规划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弹性的,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城市夜景观的建设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逐步完善。
城市夜景亮化工程设计是在城市夜景观规划指导下(包括夜景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进行的,对具体景点的夜景观元素进行的总体设计。这其中要确定光源的型号、种类、数量、功率、场地的布置位置,要达到的照明效果。要在分析场地状况,周围现状状况,构筑物材质的基础上,对景区景点的夜景观元素进行的总体设计,这一设计阶段一般由景观设计师与电气工程师共同完成。在满足上一层次规划的同时要以造型和美学为出发点,在切实考虑人的使用和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把建筑和环境装点得更加美丽,以展现建筑空间亮丽的夜景观形象。夜景照明不仅要把建筑照亮,而且要照得美,要富有艺术性,给人以美的感受。为此设计者必须针对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认真研究用光方法,才能创造出最佳的照明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