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发票和质保证书 精装修房热水器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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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市民张女士花了40多万元在鼓楼区辰龙广场买了一套精装修房。当时房间内的家电都是开发商事先安装好的。据张女士回忆,交付时,她并没有发现开发商给她提供过任何购买家电的发票和质保证书.
今年9月22日,张女士发现浴室里的电热水器突然开始漏水,水像喷泉一样源源不断地从热水器里涌出来,把浴室地面都弄湿了。起初,张女士以为是热水器的水龙头出问题了,于是就关闭了水龙头后去上班,结果晚上下班回来却发现漏水依旧很严重。
张女士立刻找到了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要求上门看一下,物业派人上门检查后判断漏水是热水器的质量问题,于是就向热水器厂家报修。厂家派工人上门检查后,发现漏水的原因是由于内胆爆裂导致,只能更换。
张女士要求厂家予以更换,可是厂家的维修工人却说热水器的保修期已过。辰龙广场永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曹主任告诉记者,张女士家的热水器损坏之后,他们积极帮忙联系了厂家,厂家回复说这批热水器因为开发商和热水器厂家有协议,所以保修期和由消费者单独购买不一样。前者为3年,后者为5年。
为证实物业公司的说法,记者联系了热水器售后服务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热水器的质保期和产品型号有关,不同型号的热水器质保期是不同的,最长能保修10年。
记者接着询问曹主任他们能否提供业主家电的收据和质保证书,曹主任表示,他们物业并没有这些票据,而这些票据应该都在开发商手上。记者再次向热水器维修厂家了解情况时,他们经过查询了解到,辰龙广场这批产品的保修期是3年。而张女士家的热水器显然已过了保修期,因此无法保修。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