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直击:四大侵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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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公布去年以来4大公共服务行业侵权典型案例:
50万元奖品不兑现
宜昌移动“飞信”无信
2007年8月,宜昌市多名消费者投诉该市移动公司未按照飞信活动宣传内容兑换e币,共涉及消费者2390人,消费兑奖金额达50万元。
飞信是中国移动公司为用户提供的可同时在电脑和手机上使用的即时聊天工具。宜昌移动公司于2007年5月至7月底推出“飞信派好礼”活动,宣称飞信用户每月使用手机登录客户端6天,每天登录1分钟,即可获得100元的虚拟货币,用它可以在e动商网购买商品或者兑换100元购物券等,1个e币等同于1元。
在6月份完成兑换后,由于请求兑换的用户越来越多,7月,移动公司开始以各种理由搪塞,没有对符合条件的用户进行兑换。经宜昌市***反复调解,宜昌移动公司全部兑现了2390名用户的飞信商网e币。
洪湖赛洛天然气公司
强制销售不合格灶具
2007年5月11日,洪湖市***接到26名消费者举报,称洪湖市赛洛天然气公司在天然气庭院管网建设安装活动中,以商品质量、性能为借口,阻碍消费者购买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天然气灶具、热水器,指定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燃气灶具。
洪湖市***将该公司销售的燃气灶具送质检所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6000元。
关口供电所强制换电表
2007年初,浠水县***接消费者群体申诉,称浠水县供电公司关口供电所强制用户换电表。
经查,2006年11月至12月,关口供电所对306户居民进行防窃电改造,未征求用户意见,也未签订任何协议,虚构更换理由。对用户电度表不论新旧,不论好坏,一律强行更换,每户收取换表费150元,材料费按实计算100元至几百元不等,并无偿收走现用电度表,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对浠水县供电公司作出处罚: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40550元。
宋河水厂设置“最低消费”
松滋电信强行搭售黄页
去年,京山县宋河自来水厂按每户每月最低10元收取水费,不足部分也按10元收取,超过部分另外计费;松滋市电信公司向部分用户销售电信黄页,并与用户4月份固定电话话费捆绑。这两家单位的违规行为均被当地工商部门制止并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