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失信”成本低助长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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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版报道了“商家失信频惹纠纷”一文,引起读者关注。许多消费者向本报反映了他们碰到的类似遭遇:如购物承诺第二天送货,却一连等了数天;手机维修超出一定期限要提供备用机,但少有维修部按约提供;明明国家规定冰箱压缩机可包修5年,维修时对方却一口咬定只在3年内包修……
昨从工商部门获悉,关于企业不诚信、无法兑现承诺的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以来已占到整个投诉量的15%。有关人士认为,企业不守信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利益,目前这一矛盾已越来越突出,应完善法规,设立相关罚则。
业内人士指出,关于商品质量、服务,我国设有多项三包规定,商家也推出服务承诺。但许多商家往往“失信”,服务缩水,夸大产品性能等。这种不诚信行为,使得不少消费者听信推销员天花乱坠的说辞,糊里糊涂付了定金或买了商品,过后才发现所买的商品自己并不需要,或者按约付了钱却没法享受到相应的服务。而消费者由于这种不诚信行为要维权时,不仅要赔上时间和精力、通讯费用等,还要承受精神压力。
企业何以频频失信?“对一些上规模的企业来讲,失信并不是他们愿意看到的现象,这会影响到企业的客户群、品牌及长远发展。”昨日,记者就此采访我市一家家电商场时,其负责人说道。他认为,一些上规模的企业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生产方、供货方、经销方脱节,商品供应速度跟不上市场需求,导致消费者订货后无法及时送货、安装。其次是内部管理有漏洞,相关制度不健全,使得一些营业员、维修人员为追求业绩,不惜夸大商品性能、以次充好。而一些小企业只求眼前利益,不守信行为更为常见。“企业频频失信,主要还是失信成本太低。”有关人士说,现在,企业不执行三包规定、不兑现服务承诺,除非被确认为是欺诈行为,否则有关部门很难对其进行处罚。这导致一些企业敢于明目张胆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失信。
业内人士认为,要制约企业失信行为,仅靠市场经济杠杆调节、企业自律还不够,还必须完善法律法规。他建议,作为消费者维权利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增加对企业失信的罚则。同时,相关行业协会也应发挥作用,在行业规范、行业公约里针对这一现象设立制约条款,明确企业要为“失信”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