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家居橱柜迟迟不送货 法院判决退货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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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说你的消费和服务成正比,普遍的说法顾客就是上帝,而有位刘先生在美丽家居定做了一套整体橱柜,还预先缴付了6000元货款,本以为可以高枕无忧,而美丽家居迟迟没给刘先生送货。作为消费者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服务,因此刘先生将美丽家居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退还货款6000元。近日房山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合同,美丽家居退还刘先生货款6000元。
2010年6月,刘先生与美丽家居签订家具买卖合同,定做橱柜一套。美丽家居设计师到刘先生家进行设计后,收取预付款6000元。2012年8月,刘先生要求美丽家居送货,遭拒绝。刘先生投诉至消协,消协调解未果。于是,刘先生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美丽家居辩称,所售为定制产品,不能退货。且其在2010年6月底已将产品做成,多次通知刘先生送货,均被拒绝。后因“7·21“暴雨,刘先生定做的橱柜被水浸泡不可用,美丽家居也曾将此情节告知对方,故不同意退还货款。2012年8月,美丽家居为刘先生重新设计,并要求刘先生给付适当材料费,双方未达成一致。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刘先生交纳预付款后,美丽家居应按约完成橱柜的制作与交付。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双方协商,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随时要求对方收货或者送货。根据证据,不能证明美丽家居完成橱柜制作,亦不能证明美丽家居多次通知原告收货,故被告构成了根本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