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过全款的冰箱 取货时发现竟被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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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过全款的冰箱,取货时发现竟被售出,商家的做法让人不能接受。”11月17日,家住铁路三宿舍的赵女士来鼓楼区消协投诉,称她两天前去国美电器提取预定的冰箱时,被告知产品被全部售出,并且已经停产,只能以其他型号的冰箱代替。“冰箱是在‘十一\’搞活动时预定好的,大小是按照家里空间选择的,给我调换的冰箱不是尺寸不理想,就是价格偏贵。”赵女士认为商家的这种做法不负责任,要求经营者道歉,并给予相应赔偿。
无独有偶。今年9月初,鼓楼区消协还接到过两起类似投诉:王先生一个月前预定的电视机被商家售出,取货时只好调换成另一种机型;杜先生交过预收款的海尔柜式空调,因取不到货无奈退款。
■消协说法
《消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鼓楼区消协秘书长路保华表示,商家在收取预收款,并为消费者开收据后,二者之间就形成一项“出售协议”。商家在消费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已经出售的商品再次销售,违反了约定,同时也暴露了经营管理机制的漏洞。路秘书长提醒消费者,在交付预收款时,要与商家签订消费书面协议,明确若对方违约如何赔偿。同时,消费者要妥善保留消费凭证或发票,以备维权之需。
在鼓楼区消协的调解下,经营者以略低于市场售价的价格,将另一种机型的冰箱卖给赵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