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热水器出故障 店家强索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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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邱女士新买的天然气热水器出现故障,燃具店却要收取50元钱维修费。邱女士不想交这笔冤枉钱,经工商调解,成功维权。
邱女士是在市区一家燃具店买的热水器,1月10日刚启用,1月14日便出现漏水现象。售后服务方派人来修好后,称热水器的一个塑料垫碎了,已免费换好,邱女士便在派工单上签了字。可事后,店方却给邱女士打电话说:“你家的热水器漏水,是因为水箱冻裂了,是你使用不当造成的,你必须交50元维修费。”邱女士断然拒绝,她认为,热水器安装在室内,家有双层中空玻璃窗,当日室温远高于零摄氏度,水箱不可能结冰。而且,她是按照说明书操作的,并未违规。店方放出“狠话”:要是不交费,下次如在保修期内再坏了,得先把这次欠款补齐,否则他们就撒手不管了!
芝罘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邱女士家的室温在零度以上,不应结冰;售后方和燃具店双方所言矛盾,燃具店强收顾客维修费的做法不合法。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邱女士不承担50元维修费;如果热水器在保修期内再出质量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