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退货要花120元 市民需要为商品包装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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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1)日,家住旭光小区的肖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她前不久在某家电卖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搬回家之后发现冰箱的尺寸过大,并不适合摆放自家的厨房里,于是就向商家提出退货。可是商家却以“包装箱”损毁为由,要求肖女士支付120元的包装费。“冰箱的外包装我早就扔了,但退货时商家却要收啥子包装费,我实在是想不通,我凭啥要付这笔费用嘛。”肖女士气愤地表示。
接到肖女士的投诉后,记者走访了我市中心城区几家大型家电卖场。调查发现,除因产品质量问题商家表示可无原则退货外,消费者在退货时均需支付10元乃至400元的包装费,卖场声称该费用仅是代生产商收取。
在大北街某家电卖场,在服务台处记者见到了一张退货包装收费表,内容显示手机、数码和小家电一般收取10至15元,热水器、冰洗、电视、空调包装收费普遍在60至200元之间,而大件包装箱的收费则高到300至400元。
该卖场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即便包装损坏或没有包装,卖场都会无条件退货;如是其他原因退货,消费者则需按相关标准支付包装费,“商品的价格中其实已经包含了包装箱的价格,产品包装箱在出厂时就有定价,更何况因原材料上涨包装箱成本不菲,同时无完整包装也会影响商品返厂。”
针对此现象的出现,市消委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了商品之后,最好将商品的外包装适当保留一段时间。这样就能在退换货时,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