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器漏水橱柜受损 工商调解获赔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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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凤区工商分局新城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新购热水器因所配上水金属软管装配不当,造成新装修未使用的家中木地板、橱柜受损投诉案件,经营者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3300元。
4月23日,银川市***金凤分局新城工商所接到12315投诉中心分派的投诉称:范先生于3月29日在新城某电器店购买了燃气热水器、油烟机、燃气灶、浴霸、晾衣架五件套,由店家送货安装(其中包括所有配件)。
3月29日,安装完毕后五件套一直没有使用。4月22日,范某发现家里被水淹泡,经检查发现系热水器冷水管(金属软管)上部严重破裂漏水所致。该电器店店主刘某现场了解情况后,承认热水器给水金属软管有质量问题。
接到范先生的投诉后,新城工商所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是该店主所配热水器中有一个给水金属软管装配不当造成漏水,电器店负有95%的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之规定,刘某同意赔偿地板货款2600元、橱柜货款700元,总计3300元。



















